南充市嘉陵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相关文件的公示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川府函﹝2011﹞146号 )






二、水 利 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水规计 ﹝2012﹞128号 )



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川发改农经 ﹝2013﹞1328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南充市境内)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5﹞741号)


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征收升钟水库灌区部分乡(镇)集体土地的公告(南府函﹝2015﹞74号)

六、南充市人民政府 、广安市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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