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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二)负责区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流程优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承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执行、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
(四)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认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统一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五)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的政务服务工作及便民服务工作,确保行政审批权力按照制度化、法制化方向运行。
(七)负责相关部门入驻政务大厅窗口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规范、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
(八)负责对南充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派发的工单进行分类、转办、督办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
(十)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行政审批局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职责划转后,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及听证等职责;区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进行监督管理。
2.区行政审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3.区行政审批局与各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审批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审批及管理信息共享;区行政审批局及时将审批情况通报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对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各相关部门对审批工作提供相应的专业和技术支持,及时将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通报区行政审批局,做好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
4.各行政主管部门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区行政审批局配合。
党组书记、局长 赵 辉:主持区行政审批局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巡察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洪春:分管综合业务股、社会事务审批股、投资建设审批股、电子政务股、现场踏勘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为“放管服”改革、一体化平台建设、财务、教科体、文广旅、民政、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蒲树:分管市场准入审批股、城管交通审批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心;负责分管领域为工青妇、综治、防邪、应急、公检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 何晓秋:分管办公室(不含财务)、涉农事务审批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为政工人事、党建、组织、宣传、纪检、信息、机要、档案、人才、人大、政协、统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卫环保、精神文明建设、扶贫与乡村振兴、目标绩效考核、疫情防控、农民工、信用体系、普法、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办公室,电话0817-3881396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党建、财务、信息、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维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国有资产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妇联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的有关安排,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年度考核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后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网络信息化建设、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综合业务股,电话0817-3787166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调整;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牵头组织本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承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执行、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
(三)投资建设审批股,电话0817-3128232
负责办理涉及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场准入审批股,电话0817-3888522
负责办理涉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管交通审批股,电话0817-3128203
负责办理涉及区交通运输局、原路政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涉农事务审批股,电话0817-3128235
负责办理涉及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审批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事务审批股,电话0817-3223283
负责办理涉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新闻出版局和区司法局等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各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电子政务股,电话0817-3886279
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常态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网络信息化建设、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政务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建设、信息推送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17-3817101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维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相关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等服务。
(十)政务服务中心(加挂区市民服务热线中心牌子),电话0817-3638939(0817-3627997)
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综合协调,并对区级政务服务场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等开展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相关工作。
(十一)现场踏勘服务中心,电话0817-3128232
负责组织和巡查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工作;负责规范现场踏勘相关工作体系、现场踏勘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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