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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3MB1658752W/2023-000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1-28

南充市嘉陵区医疗保障局致嘉陵区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时间:2023-01-28 09:34 | 来源:嘉陵医保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刚刚过去的2022年,我们共同经历了高温干旱,新冠肆虐!病毒无情,医保有爱!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嘉陵医保给全区广大居民朋友拜年啦!祝大家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兔年吉祥!同时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朋友,在这欢度春节、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大家千万别忘了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暖心温馨的便民医保,特向您进一步介绍居民医保相关政策。

一、个人缴费标准

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含大病保险),各级财政补助640元。

   二、缴费办法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为集中缴费期。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集中缴费期后缴费的,需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普通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可由村(居)委会组织参保,代收代缴;也可自助参保缴费,进入微信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即可缴费。

三、享受待遇政策

(一)每个参保城乡居民均可享受最高120元/人门诊统筹报账;

(二)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两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可报销250元和350元,合计600元

(三)还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因患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血友病等36个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病种纳入“五定一跟踪”管理,享受同级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四)门诊治疗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的,直接由认定机构认定医师做出认定结论,购药时可直接报账或先垫支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报账。

(五)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可报1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三重保障”确保医保的公平普惠政策。

四、便民利民新举措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民参加医疗保险计划,提高我区人民参加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热情,让医保政策更加惠民便民,从2023年开始,嘉陵区将积极推行“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同时提升医保门诊医疗保障的科学性、普惠性、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医保门诊医疗保障力度。积极推行省外就医异地备案制度,方便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居民朋友们,“年年记得缴医保,后顾无忧没烦恼”。衷心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区医疗保险事业。如有疑问,参保业务可咨询0817-3637083;门诊及住院报账可咨询0817-3127558;异地就医备案及相关政策可咨询0817-3637083。您还可以关注“嘉陵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居民医保政策和知识。

    在这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嘉陵区医疗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再次恭祝大家,祝大家新年快乐,合家安康,一帆风顺,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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