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111035950568974/2022-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9-23

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行动的倡议书

时间:2022-09-23 08:12 | 来源:民政局

南充嘉陵区民政局

关于动员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行动的倡议书


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励全区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特向全区社会组织发出倡议书:

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主动参与。全区各社会组织要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光荣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好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互促共进。聚焦乡村振兴需求,强化担当,凝心聚力,积极发动会员单位及个人,主动对接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共同汇集社会力量和资源,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

二、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作为。各社会组织各尽其长、各显其能,积极帮助培育新产业、发展新业态。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利用行业优势和商业资源,帮助发展特色产业,推动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各学会、技术协会等科研型社会组织,围绕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大众创业、扩大就业提供智库支持;各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要发挥教育优势,重点帮助未成年人更好成长;各卫生类社会组织要开展医疗卫生帮扶,提高当地卫生健康意识;各类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要发挥专业、人力优势,广泛链接资源,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困难帮扶、矛盾化解、心理疏导、关爱陪伴等服务,促进基层和谐,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其他各社会组织要根据自身优势,各尽其长,各显其能,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三、依法依规管理,全面公开信息。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公益项目运作规范管理制度,确保乡村振兴工作依法依规、依章程规定进行。社会组织以乡村振兴项目或活动募集的资金、取得的收益应用于乡村振兴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准确记录乡村振兴项目或活动的内容、捐赠款项及受益人数等信息并及时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打着乡村振兴旗号从事与乡村振兴无关的活动。

四、注重宣传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各社会组织要扩大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以及自媒体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即将参与或已经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请与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福利股联系(0817-3882715),相关活动情况、典型经验等材料可直接发送邮箱(249224562@qq.com)。

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展现新时代社会组织风采,为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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