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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3MB15925976/2022-0079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16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陵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7 18:05 | 来源: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优化文旅市场消费环境,促使娱乐场所内容更健康、行为更文明,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嘉陵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班专人负责落实,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调查摸底情况,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工作成效等资料报送至嘉陵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嘉陵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区娱乐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促进我区文化旅游行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南充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取缔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的函》(南文旅产领办函〔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保障我区文化旅游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对全区娱乐场所进行联合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娱乐场所违法违规“带病”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真正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娱乐场所联合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排查治理娱乐场所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隐患关停一批、综合整治规范一批、引导搬迁转型一批”的工作思路,彻底解决我区无证娱乐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噪音扰民等问题,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从严规范娱乐行业经营行为,确保不出安全隐患、不出安全事故、不出疫情防范事件,促进全区文化娱乐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的文化市场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严密组织,有效实施,成立嘉陵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  适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李  琴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熊  伟  区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唐扬波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吕万里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唐春树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婧祎  区信访局副局长

蒋洪春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钟悦伦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杜洪宇  区消防救援大队干部

吴斌逸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舒宏才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谢小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长青  区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青  鹏  嘉陵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邹  武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樊志兵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旅局,唐扬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负责日常事务。

四、整治内容

(一)对娱乐场所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批准文件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未取得相应证照擅自从事娱乐经营的场所实行分类治理。

(二)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照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查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的经营场所。

(三)严查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等问题。

(四)依法打击利用娱乐场所进行赌博、色情、淫秽、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查娱乐场所的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设施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查娱乐场所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娱乐场所传播。

五、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统筹指导和定期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区委政法委:综合督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活动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牵头综合治理工作。

区信访局: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活动中涉访工作。

区公安分局:深挖彻查娱乐场所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打击“黄赌毒”、提供有偿陪侍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的非法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配合工商、文化部门做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文化娱乐场所相关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对符合开办条件与标准的,及时受理立项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有关部门。

区文广旅局:负责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负责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查摸底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做好无证照娱乐场所的取缔工作;加强对娱乐场所监管,依法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超时经营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等违规行为。

区应急局:负责督促指导娱乐场所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符合开办条件与标准的,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受理,及时出具相关手续,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排查整治娱乐场所中存在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区卫健局:加强娱乐场所新冠疫情防控指导和卫生监督,对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监督娱乐场所门店招牌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对不合规定的场所责令整改。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新、改、扩建(含装修工程)的娱乐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通报有关部门。

区市监局: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娱乐场所登记造册通报区文广旅局等相关单位,对酒吧、足浴城等超范围经营娱乐活动的场所依法查处。

区经信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娱乐场所协调电力部门实施停电措施。

嘉陵生态环境局:根据职能职责分工,对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查处。

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娱乐场所日常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调查摸底工作,配合文化、公安等部门依法做好无证照娱乐场所的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 (2022年5月下旬)

由区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公安分局、市监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对娱乐场所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摸底,详细了解相关场所面积、场所设置情况、经营状况、证照办理情况等,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6月)

一是区文广旅局组织辖区内娱乐场所业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方针政策,在整治片区张贴整治通告,宣传整治目标、要求及重点内容,引导娱乐场所自觉规范、合法经营。营造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倡导合法经营、企业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社会氛围。

二是区文广旅局配合区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大队、城乡建设局发放《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办事指南,对符合娱乐场所设立条件的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证照。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9月)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疏堵结合的总体原则,落实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要求,各司其职、统筹力量,突出重点、分类整治;要先易后难、重点突出,既要全面推进、重点打击、严格规范,又要创造条件,积极引导无证娱乐场所业主转型,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停业整改的无证娱乐场所紧盯不放,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娱乐场所依法、合法、守法经营;要分类治理、一户一策,对每个无证娱乐场所制定一个关停转型方案,落实一个治理责任人,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采取隐患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针对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影响人居环境、消防安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娱乐场所立即关停,坚决杜绝“带病”运营,确保娱乐市场安全。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长期)

区文广旅、市监、公安、应急、生态环境、消防大队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排查、再整改、再提高,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对已取缔的无证照娱乐场所采取“回头看”的形式,逐一检查,防止反复,发现违规在建、新建的属地政府要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由文旅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制止,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绝不姑息,坚决杜绝新的无证娱乐场所产生。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娱乐场所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措施,对取缔无证娱乐场所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文化、公安、市监、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要建立管理责任制及联合办公、综合执法等机制,定期协调指导和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信息交流,要坚持分工合作、联合查处原则,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强化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及时有效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要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防死守,化解风险。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加强对娱乐场所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指导,并及时开展督查,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要及时停业整顿。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原则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要严明纪律,严禁推诿扯皮、通风报信,对知情不报、巡查和制止不力的,一律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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