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腌腊制品熏制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2-12-05 17:22 分享: 字号:

各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工作,规范嘉陵城区腌腊制品熏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嘉陵城区腌腊制品熏制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熏制时间:202211月20日20232月28日

二、集中熏制点:1.射洪庙社区碧桂园三期天樾对面;2.书房嘴社区书房大道中段高速公路桥下。

、有需求的市民必须统一到集中熏制点熏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成区域内擅自另行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熏制点以外区域熏制腌腊制品。

、凡违反本通告,擅自在禁熏区域内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进行熏制活动的,将由我局依法查处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817-3639400。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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