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腌腊制品熏制管理的通告
各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工作,规范嘉陵城区腌腊制品熏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嘉陵城区腌腊制品熏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熏制时间: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集中熏制点:1.射洪庙社区碧桂园三期天樾对面;2.书房嘴社区书房大道中段高速公路桥下。
三、有需求的市民必须统一到集中熏制点熏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成区域内擅自另行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熏制点以外区域熏制腌腊制品。
四、凡违反本通告,擅自在禁熏区域内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进行熏制活动的,将由我局依法查处。
五、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817-3639400。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