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明确2024年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知

时间:2024-05-30 17:07 分享: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强化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责任,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现将全区主要江河、乡镇(街道)、水库安全度汛及山洪危险区责任人名单予以明确(如因人事调整,由新任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请各地各级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嘉陵区主要江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2.嘉陵区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3.嘉陵区小(1)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4.嘉陵区小(2)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5.嘉陵区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名单

南充市嘉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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