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4-16 18:04 分享: 字号:

2023年,嘉陵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南充市嘉陵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不断深化统计领域依法治理,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法治思维,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统计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统走深走实

1.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区委、区政府积极学习国家统计局下发的有关重要文件。区委会第61次会议、区政府33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传达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精神。331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统计有关问题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相关议题精神,全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全省统计违纪违法突出问题的通报》等内容,听取了全区防惩统计造假工作情况汇报;43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召开全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1110日,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统计干部深入学。通过统计大讲堂、会前学法、专题学习等各种方式,常态化学习《统计法》及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召开专题会议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贯彻。不断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明确统计部门职责及义务,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同时坚持普法与执法并举,开展统计法治宣传3场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领导干部篇、统计人员篇、调查对象篇300余册。三是统计人员全面学。坚持重点部门、重点人员主动送法上门,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融合到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指导走访等统计工作全过程,今年以来各专业累计培训15批次,借助五经普培训平台对全区680名“两员进行统计法治培训,并深入四上企业指导,开展法治宣传走访,限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规宣传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发放普法宣传物品1000余份、普法宣传人数达余人次引导广大统计人员树立依法统计底线思维,从思想源头、调查源头抓实统计数据。

2.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统计局依法治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股室各司其职、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专题研究部署。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制度,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落地见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在编人员报考统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区统计系统现有统计行政执法持证人员1名。

3.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一是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机制,扎紧织密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制度笼子。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指使、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或统计资料的,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三是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举报台账,对统计弄虚作假举报线索依法受理、核实处理。

4.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全局中心工作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一是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二是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玮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抓总,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组成员杨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坚持依法治统,防治统计造假不断深入

1.全力以赴完成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2338日联合印发了《南充市嘉陵区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南充市嘉陵区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针对3个方面7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7条,实行清单式+销号式,将整改任务压实到每个责任单位,细化到每个时间节点,限时办结。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2.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出台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各种统计造假行为进行纠治。自查自纠期间,全区合计核查调查单位(项目)463户,累计发现问题23个,截至目前,23个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3.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省、市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3年共派员参加4次省级统计执法检查、4次市级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取了15家规上企业,检查人员在企业现场检查过程中,仔细查看统计台账、核实原始记录、现场和凭证;三是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向区纪委监移交统计造假问题线索1

4.不断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积极组织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等主要经济指标部门乡镇(街道)及企业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统计系统行风政风建设等督导工作,核查调查单位(项目)176户、发放督促提醒函23份、法律风险提示书17份。结合七届嘉陵区委第四轮巡察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督查,目前我区龙蟠镇、大通镇、三会镇进行了专项检查,下一步还将持续推动统计监督检查

)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各项统计工作扎实开展

1.扎实开展行风政风整顿工作。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坚持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强国APP平台、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为主,通过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文件等强化全体干部思想认识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范,将作风转变由被动主动,筑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基础。目前我局干部职工94的平均分通过本年度学法考试。二是加强警示教育。2023年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2次,组织集中学习《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全省统计违法违纪突出问题的通报》学习2次,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统计氛围。

2.夯实两项工作巩固统计基层基础。一是优化基本单位名录库。局专业人员每月能适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税、民政、编办等部门资料和市统计局下发的查询信息,及时开展名录库新增、更新和剔除等维护工作,全面做优名录库。二是全面开展四上企业培训。为提升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治观念、职业道德素养、统计业务能力,今年分批次对辖区463四上企业进行培训(内容含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个别企业还通过送知识上门的形式,面对面进行统计业务知识讲解和统计法律知识的教育。

)加强普法教育,统计法治氛围日渐浓厚

1.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学习。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全省统计违法违纪突出问题的通报》,区统计局召开局党组会对通报情况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围绕嘉陵区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对我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行一系列安排部署。

2.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全区统计法治水平。一是向全区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发改、经信、商务、住建等部门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领导干部篇),共计85册,为全区干部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中央系列文件提供了条件。二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以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为契机,注重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23年先后两次在区委党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三是抓住统计调查关键对象。利用到企业调研、年报培训会议等时机对四上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以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的方式,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四是抓住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和五经普入户清查等重要时间节点,传播统计法治知识,发放普法宣传物品1000余份、普法宣传人数达3000余人次。制定《关于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方案》,本着“务实、节俭、高效”原则,决定在12月集中普法宣传月开展3项活动,将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为普查正式登记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嘉陵区统计法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在组织学习相关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上不系统、不严谨,存在重业务轻法律法规学习的问题。二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然薄弱。大部分乡镇(街道)、企业的统计人员身兼数职,专职不专用,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影响统计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的震慑力没有得到充分彰显。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推进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法治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素养。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专题培训,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干部参加国家、省统计局举行的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满足区级统计机构主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需要。加强执法工作和股室业务工作的协调,着力打造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优的统计行政执法队伍。

(三)推动统计监督普法融合。按照《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要求,继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把普法融入统计监督全过程,实现监督中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提高企业法治意识,达到执法检查与统计普法同步推进的效果引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坚持依法统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阳光执法、文明普法,主动公开统计执法信息,适时公开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充分发挥统计警示震慑作用,维护统计法律权威,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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