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嘉府复终字〔2023〕10号)

时间:2023-07-20 09:36 分享: 字号:

申请人:谭进福,汉族,19811026日出生,住广东省龙门县。

被申请人: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何毅,局长

住所地: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30号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在限期内未对其就购买的“蜀岭新疆灰枣”提起的投诉进行处理回复的行为不服,于202332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424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