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首例违反《电子商务法》案件

时间:2024-06-06 16:32 分享: 字号:

近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某有限公司在自建网站上销售鲜鸡蛋,但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该行为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同时,这是嘉陵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的首例违反《电子商务法》的案件。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虚拟的网站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同时,应当与实体店铺一样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下一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网络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促进辖区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袁涛 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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