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充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南充市林业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南充供电公司
关于印发《南充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国网南充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持续优化南充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提高电力接入效率、优化接电服务、简化办电流程,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制定了《南充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南充市林业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南充供电公司
2023年1月18日
南充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南充市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2022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的通知》、《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南充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的通知》(南发改能电〔2021〕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系列指示,坚持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电力接入环节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机制为抓手、通过提高电力接入效率、优化接电服务、简化办电流程,切实提升电力接入工程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为打造我市一流“获得电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行线上申请,并联办理。为低压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免审告知承诺制,涉电工程“承诺即开工”;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的低压“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备案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涉电工程“备案后即可开工”;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并联限时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分类处理”原则,实施规划、绿地占用、绿地破复还原、占路、掘路等环节并行操作,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受理材料在线共享、在线审批。对实行“三零”服务的“电力接入工程”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手续;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低压“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由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即可先行施工,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并联限时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二)拓展办理渠道。全面实现“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线下“一窗受理”,线上“全程网办”功能。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并设置“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受理窗口标识。应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全流程在线审批。各级政府部门采取“一件事一次办”模式开展并联并行办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供电企业,做到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实现协同高效的办事服务。(市住建局、市政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大数据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三)信息全面公开。市发改委牵头梳理“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办事指南、政策文件;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电力接入工程”综合服务窗口公示办事指南、政策文件,同步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南充分站点、供电企业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网南充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四)优化线上服务。持续推广应用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国网”APP用电报装功能,深化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等线上服务功能应用,推进用户办电资料数字化,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数字化服务,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不断提高线上业务办理便利度。(市政管局、国网南充供电公司牵头,市大数据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五)强化过程监管。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各审批单位对用电报装接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六)加强结果应用。各审批单位对申请单位(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处罚规定从重处罚,同时将失信信息纳入“信用南充”网站上进行公示。(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规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四、工作流程
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如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需进行规划路由变更等工作,由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相关部门根据管辖范围依职能并联办理,办理结果由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归结后统一反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
1.适用范围
实行“三零”服务的“电力接入工程”,主要包括低压居民及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其中对于高压接入方式下长度在500米、道路挖掘30米以内的外线工程,低压接入方式下长度在150米、道路挖掘10米以内的外线工程,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投资100万以下的外线工程免于办理施工许可;电力外线工程占用、挖掘道路、涉及绿化搬迁的(古树名木除外),长度500米及以内的外线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
2.不适用情形
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
3.有关要求
实行“三零”服务客户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电力接入工程”供电公司负责统一建设。
4.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申办,填写《电力接入工程申报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信息表)、《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按要求报送,实行“承诺即开工”,各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二)备案制
1.适用范围
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低压“电力接入工程”。
2.不适用情形
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
3.有关要求
申请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交通安全、道路修复、绿化修复等进行承诺。挖掘城市道路前应勘查掘路线由和既有地下管线情况,与相关管线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确定的掘路线由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4.备案流程
(1)业务受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备案制”申办,填写申报信息表和承诺书,并提交《电力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方案》(附件3,以下简称施工方案)。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2)同步备案。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由涉及相关部门同步备案。(1个工作日完成)
(3)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实施备案确认后,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将备案结果告知备案申请人,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同步将备案结果推送供电报装系统,供电报装系统短信通知备案结果。(0.5个工作日完成)
(4)备案材料:申报信息表、承诺书、施工方案
(三)并联审批制
1.适用范围
城乡道路35千伏及以上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和其他承诺备案制不适用情况。
2.有关要求
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交通安全、道路修复、绿化修复等进行承诺。挖掘城市道路前应勘查掘路线由和既有地下管线情况,与相关管线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确定的掘路线由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3.审批流程
(1)业务受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制”申办,填写申报信息表、承诺书及施工方案。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1个工作日完成)
(2)并联审查、联合踏勘。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由涉及相关部门同步并联审批。(2个工作日完成)
(3)出具行政审批意见书。相关部门完成审查后,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将行政审批意见书告知申请人,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同步将行政审批意见书推送供电报装系统,供电报装系统短信通知行政审批结果。(1个工作日完成)
(4)审批材料:申报信息表、承诺书、施工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和国网南充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能源局),成员由工作小组成员部门(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过程检查、督促评价、召开相关会议等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审批单位和国网南充供电公司针对优化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文本,更新完善相应的办事指南。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构建联审平台。依托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行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实现政企信息流转畅通,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实现全过程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审批单位对申请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处罚。
六、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即日起试行。本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电力接入工程申报信息表
2.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
3.电力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附件1:
电力接入工程申报信息表
基本情况 |
申请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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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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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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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信 息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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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原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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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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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挖掘道路 |
是口否口 |
挖掘面积 |
长度(m): 宽度(m): 深度(m): | |
是否占用绿地 |
是口否口 |
占用面积 |
绿地(㎡): 苗木(棵): | |
施工计划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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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2:
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电力接入审批程序,加强公共电力接入工程管控,由我公司对公共电力接入工程施工范围内相关事项做如下承诺,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一、严格按照提交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实施。
二、我公司所委托的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且在施工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作业,同时将施工单位信息和证明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按设计单位的设计路径方案施工图施工,委托有资质测绘单位放线,竣工测绘,施工前熟悉并且探明地下各类管线的设置情况,必须充分考虑管线保护、管廊占用等方案,施工结束后将供电管线测量数据提供至地下管线主管部门。
四、施工前充分做好道路挖掘、绿地占用、苗木迁移等项目估算,施工结束后必须按照道路、绿化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恢复;采用有偿购买方式恢复的,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相应款项。若自行恢复绿地,承诺绿地恢复养护期内的无条件补缺补株(养护期是绿地恢复完工后养护至少1年);若自行恢复道路,承诺质保期内的无条件质保维修(质保期至少1年),质保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移交原管养部门纳入日常管养。
五、施工过程文明施工,同步做好噪声、扬尘、污水等治理管控;遇大气环保要求的,施工做好围挡,渣土外运覆盖,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施工,做到全覆盖。遇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服从管理,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施工并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疏导。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好每日安全文明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期间因施工作业和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和损失,由我公司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七、做好施工市域安全防护和交通引导工作。
具体承诺事宜: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电力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一、项目简介
二、现场施工总体方案
三、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四、地下管线保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