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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永洪 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安全生产负总责。
蒋 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工作,担任街道级总河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街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杨晓莉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统计、商务、经济普查、动植物防疫、脱贫攻坚、农业服务、河长制、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财政、社区财务管理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社区网格化服务中心、财政所,联系畜牧兽医站。
王忠颢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分管组织、党建、党务、人事、机构编制、人才、目标绩效管理、依法治理、文书档案、地方志、工会、群团等工作。协助主任分管法治政府建设、机关事务和办公室管理、经济合作与外事、便民服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
蒲玫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兼区监察委员会派驻火花监察室主任:协助书记分管纪检、监察、行政效能等工作。
王彦辉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主任:协助书记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和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老体协工作。分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市监所和辖区学校、幼儿园、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
张海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协助书记分管政法、信访、维稳、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宗教、防邪等工作,协助主任分管退役军人事务、侨务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和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火花法庭。
蒲海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安置、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等工作。分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所。
谢安国 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卫生、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陈翠莲 办事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社会事务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服务等相关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落实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火花卫生服务中心。
何蓉萍 办事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协助主任分管民政、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老协等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所。
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信访、稳定、意识形态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173631776,职能: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依法治理领域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实行属地管理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社区班子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依法或协助开展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扶贫开发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社区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配合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和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管理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家庭暴力预防、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全民健身、社区科普等工作。
(六)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按规定负责制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谋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水利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承担本辖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职业健康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
(九)财政所: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负责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区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街道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负责辖区内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服务等事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示范的评选;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社区网格化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综合指挥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推动街道网格化管理和区级工作部门协调联动;负责对“吹哨”调度事项及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类渠道反映问题的受理、分派、督促落实和回访反馈并向区级相关部门提出相关事项承办结果的考核评价建议;负责社区(村)网格员培训管理和业绩考核等工作;负责群众咨询和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协调、督促落实和反馈;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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