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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职能职责
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是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起草全区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指导农村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农村饮用水源地的达标建设工作。
(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计划与管理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协调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涉河、涉水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承担区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十一)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等工作。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等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推广应用、信息化、水文化建设;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十四)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水务局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唐 黎: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区水务局全面工作。
罗文全: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利工程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水资源、水库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两项改革“后半篇”、节约用水、农田水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美新村等工作。分管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水土保持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 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管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政工人事、扫黑除恶、依法治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财务管理、经济审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河湖管理、河长制、质量监督(质量强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河长办、移民工作股、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加永:党组成员
负责农村安全饮水、乡村振兴、水政监察、砂石管理、赵子河水厂、城乡幸福供水工程、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分管供水管理股、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政工人事、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党的建设、纪律监察、信访维稳、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工、青、妇等工作;负责重大会议会务、综合文稿起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财产)管理与经济审计工作;组织绩效考核评价、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健康、老年协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817-3634881
(二)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全区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按照流域规划的要求,承办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水利、防洪、供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小型水库以下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监理和竣工验收。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权限审批。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发布。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电话:0817-8126038
(三)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涉河、涉水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利行政执法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承担水利行业节约用水有关工作。电话:0817-8126058
(四)供水管理股。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规划、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乡镇供水建设规划;制定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供水安全生产工作。电话:0817-812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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