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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辖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增强公民的健康保健知识,提高公民自我保健能力。
(四)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嘉陵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配送和使用。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
(七)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贯彻落实国省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负责区级有关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嘉陵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三)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科研攻关、医学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制定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区医疗卫生行业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负责全区中医医疗教育、技术工作的行业管理,促进全区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拟定卫生健康宣传、公共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普、宣传、新闻、信息发布、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负责组织并实施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及政策,指导区级保健基地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
(十七)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八)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卫健局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党委书记、局长熊义红:主持局党委、局行政全面工作。联系指导区人民医院。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佳宁: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医政药政管理,医疗及应急保障,行风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事故处理,无偿献血,健康科技工作,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和继续医学教育,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区域协同发展,中医药发展,民族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和人口家庭发展,人口统计、监测预警,妇幼卫生,妇幼健康等工作;负责健康嘉陵战略发展协调,成渝经济圈建设,卫生健康综合规划,财务管理,单位预决算,卫生健康统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药品及医用器械招投标、配送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基建项目,农民工工作,争资引项,东西部协作项目;协助书记、局长抓好院感防控相关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医政管理和行政审批股(中医药管理股)、人口和妇幼保健股、规划财务与统计信息股(项目办)。联系指导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张洪:协助书记、局长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公共卫生应急,疫情监测,免疫规划,职业卫生安全,传染病疫情防控,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医疗“三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执法监督,社会综合治理,政策法规(合法性审查),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一体化政务服务,“一网监”、普法及依法治区(两法衔接)、扫黑除恶,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基本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村医和村卫生室管理,老龄事业,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书记、局长分管疾病控制和应急股、综合执法监督股、基层卫生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联系指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局党委委员、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龙晟: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干部人事,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东西部协作人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任职)管理,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基层治理,老干部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书记、局长分管政工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联系指导区中医医院。
局党委委员、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吴斌逸:协助书记、局长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后勤保障,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绩效管理,议案提案办理,规范性文件审查,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宗教,文秘,“双拥”,政府采购,综合政务信息报送及公开,网络信息安全,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医疗,爱国卫生运动,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治理,干部保健,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关工委、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健康促进股。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蒋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刘安: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协助龙晟同志联系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相关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二级调研员林宏亮:协助张洪同志联系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控,综合工作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
一、办公室,电话:3631073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全区所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目标绩效管理;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拟订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和综合性文件文稿和史志编撰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实施;负责文秘、规范性文件审查、机要、保密、档案、宣传、统战、信息调研、信息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宗教、民族、统战、后勤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负责文件规范管理。负责办公设备、设施、物资等政府采购工作,局机关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的维修、绿化场地维护以及环境卫生维护;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学习强国”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卫健局对外考察、交流、学习的沟通衔接;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大卫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医疗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负责“双拥”工作和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工作,承办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安排的有关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医政管理和行政审批股(中医药管理股),电话:3632089
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区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执业准入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和对全区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负责药品、药械不良反应监测。负责国、省、市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协同发展、民族卫生工作。负责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受理,指导、监督、协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置;负责所属单位医用设备装备配置管理;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纠风、医疗卫生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配合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和开展应急演练救援活动。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和改革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性文件、情况汇报等材料的撰写;负责区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和完善各项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院感防控等工作;负责做好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卫生下乡、义诊巡诊、征兵体检、残疾人康复等社会性、公益性医疗服务活动。负责卫生援外医疗队员的选派、对外技术、劳务合作与交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等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等工作。负责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名医”、“名医工作室”的建设。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监督全区中医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的贯彻实施情况,对全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技术水平、医疗护理质量实施监督和宏观管理;负责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监督管理;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和管理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包括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指令性攻关项目及省中医药计划课题的研究、成果鉴定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中医药成人继续教育、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疾病控制和应急股,电话:3865107
依法管理传染病、职业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的防治规划、方案、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疫情监测、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等预警预测,督促做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狂犬病防治工作;承担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办公室的具体事务;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拟订公共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组织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队伍。指导和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防控等工作。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监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及相关服务机构资质的认定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组织指导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综合协调联系经济与信息(含园区工业企业)、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科技和体育、中介机构等行业职业病监督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和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执法监督股,电话:3881356
承担医疗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职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执法监督稽查,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健康违法案件,指导综合监督执法。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医疗“三监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两法衔接”、扫黑除恶、 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涉诉涉访涉稳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及一体化政务服务、“一网监”平台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人口和妇幼保健股,电话:3637770
制定全区妇幼卫生、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规划并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全区人口发展、妇幼卫生、妇幼健康、妇幼艾滋病阻断防治、工作婴幼儿早期发展、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服务工作;组织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组织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承担全区避孕药具规范管理职责,审核并上报避孕药具需求计划;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工作。负责人口统计、人口监测信息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基层卫生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电话:3787369
拟订全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工作。执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老龄人口福利服务的宏观管理,制定我区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规范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指导社区老年人服务网络建设,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收集、分析农村和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拟订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政工人事股(党建办公室),电话:3845919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考试组织与评审申报工作;综合管理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准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年度考核、机构编制、工资管理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培训和表彰;承办局党委管理领导干部的选拔使用和领导班子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省、市、区党代会代表推选和考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承办局党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牵头负责并协调其他股室接受巡察及整改相关工作。负责全省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名医”、“名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负责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牵头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规划财务与统计信息股(项目建设办公室),电话:3845086
负责健康嘉陵战略发展协调,成渝经济圈建设,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及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统计管理;负责卫健局机关职工“五险一金”的申报、核算、缴纳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算及下拨工作。负责区级卫生健康基本建设项目及财务监督。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区卫生健康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提出卫生健康经济、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对区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负责全区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配送等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卫健系统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工工作。负责指导并监督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卫生健康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及卫生健康引进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健康促进股,电话:3221281
负责拟定卫生健康宣传、公共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卫生健康科普、新闻、信息发布、爱国卫生运动、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治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及政策,负责干部保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区级保健基地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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