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
负责司法、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领导区公安分局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单位。
联系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交警三大队、驻区部队、武警及监狱等单位。
负责分管、联系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廉政建设、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刘天灵,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四川武胜人,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6年12月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1989.08—1990.12 武胜县飞龙区财政所工作
1990.12—1994.08 武胜县财政局工作(其间:1992.09—1994.07西南财大会计专业脱产学习)
1994.08—2000.08 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治安支队干部(其间:1994.09-1995.07下派广安城北派出所锻炼;1994.09-1996.12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2000.08—2001.03 广安市公安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正科)
2001.03—2004.06 南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政委、支队长
2004.06—2011.11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政委
2011.11—2011.12 蓬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人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12—2016.10 蓬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10—2016.12 高坪区公安分局局长
2016.12—2021.09 高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坪区公安分局局长
2021.09—2021.10 嘉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提名人选,嘉陵区公安分局局长
2021.10— 嘉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嘉陵区公安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