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4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9日,我局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3883083
通讯地址: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1号(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四川省嘉陵江干流南充市嘉陵区安乐坝二期防 洪治理工程 |
南嘉环审[2024]3号 |
2024年4月19日 |
2 |
四川省嘉陵江干流南充市嘉陵区安乐坝三期防 洪治理工程 |
南嘉环审[2024]4号 |
2024年4月19日 |
3 |
嘉陵区轻量化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
南嘉环审[2024]5号 |
2024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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