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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01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2-10-09

南充市嘉陵区商务局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南充市嘉陵区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09 16:14 | 来源:嘉陵区商务局

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

2022年南充市嘉陵区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南充市嘉陵区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实施方案》

                             南充市嘉陵区商务局     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2022年南充市嘉陵区促消费稳增长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南充市嘉陵区2022年促消费稳增长工作,高质量发展商贸经济,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外贸、促消费、保市场主体”及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六条措施等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紧盯商务工作年度目标,抓住市场主体这个关键,突破培育消费热点、释放消费潜力这两个重点,开展以展促销系列活动,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促进商贸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目标

提高餐饮、家居、装修建材、家电市场消费活力,直接或间接带动促销1亿元。

三、活动主题

蜀你最惠·乐享嘉陵

四、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2月

五、活动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大众消费、适当补贴

六、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区人民政府主办,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实施,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嘉陵区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党组书记黄春雷兼任。(联系人:罗劲松,联系电话:18990738161

七、经费安排

本次促销活动经费344万元(市级财政划拨225万元,区级财政安排119万元),其中161万元用于市辖三区统一发放消费券。各市场主体自行安排本企业用于促销活动的资金。

八、活动安排

重点围绕促进餐饮、家居、装修建材、家电消费,对实际使用的隔离酒店给予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企业给予水电气补贴,鼓励举办以本地丝纺特色企业为主要参展对象的大型展会活动并给予定额补贴。

(一)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市辖三区消费券发放由市级统一实施,我区承担161万元,在市级财政下达三区的促进消费资金中扣减。消费券使用范围包括酒店、饭店、商场和超市,实行网上支付、立销立补,不得兑换现金。

(二)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由区财政划拨促消费资金30万元,在“云闪付”平台发放嘉陵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和使用方式由区商务局设计,一次性面向全市发放,使用范围仅限于注册在嘉陵区内的餐饮企业或个体商户。发放时间定于10月14日,使用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5日,未使用消费券对应资金由银联结算后退回区财政。

(三)家居、装修建材、家电促销。自108日起,到区内家居、装修建材、家电类企业消费满5000元的个人消费者凭相应购物发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到区商务局103办公室登记,经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区财政局向消费者发放开票金额10%的补贴。补贴总金额为116万元,单笔补贴不超过5万元,以提交先后顺序为准(同一天提交的以开票时间顺序为准),发完为止。活动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

(四)隔离酒店补贴。对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实际使用的隔离酒店,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补贴。

(五)对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企业给予水电气补贴。对注册在嘉陵区内、本年度有在我区实际缴税的餐饮类法人企业给予单月水电气补贴。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需在11月15日前,将10月份水电气缴纳凭证(带餐饮类酒店自行单独核算餐饮区水电气费用,不能单独核算的按总金额30%计算餐饮区水电气费用)以及本年度缴税凭证提交到区商务局103办公室,经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区财政局按比例分配各企业补贴资金,补贴总金额为20万元。

(六)以展促销活动。举办2022中国蚕丝被之乡·嘉陵首届丝纺特色商品购物节活动和光彩建材家居节。活动举办时间定于11-12月内,区财政给予活动主办方定额补贴,补贴金额按活动费用大小评估,总金额不超过7万元。

九、宣传推广

(一)活动宣传

自活动启动开始,以区级主流媒体为主,自媒体为补充,全面宣传和报道拟开展的各类促销活动,确保市民广泛知晓,提升活动参与度。

(二)氛围营造

在嘉陵城区交通枢纽、商圈、景区、社区等重点区域,营造活动氛围,增强视觉曝光,确保宣传成效。

(三)信息报送

全方位收集各类活动相关数据信息,做好统计和报送工作。

十、工作职责

(一)区商务局:为本次活动牵头单位,主要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活动宣传、舆情处置。

(三)区财政局:主要负责活动经费保障。

(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活动期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活动期间户外广告设置和商家外摆等协调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认真策划、科学统筹。各部门、各市场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本次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策划、科学统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创新务实、注重效果。在我区促销方案的基础上,各市场主体要制定本企业的促销工作方案,敢于突破、敢于创新,保证效果。

(三)常态防疫、确保安全。疫情防控无小事,坚持树牢疫情防控和促销工作两不误思想,周密细致地做好促销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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