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陵江干流南充市嘉陵区安乐坝段防洪 治理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嘉陵江干流南充市嘉陵区安乐坝段防洪
治理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充市嘉陵区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嘉陵江干流南充市嘉陵区安乐坝段防洪治理 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专家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原则同意申请对嘉陵江干流南充市嘉陵区 安乐坝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嘉陵江干流南充市嘉陵区安乐坝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
二、 项目建设单位
南充市嘉陵区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址
嘉陵区文峰街道联工社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在嘉陵江干流右岸安乐坝段新建堤防 1974m(上起南充化学工业园区一号桥右岸边墩处,下至文峰污水处理厂下游天然山体处)。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经亭子口水库调蓄后可提高到 50 年一遇),堤防为4级,主要建筑物按 4 级设计,次 要及临时建筑物按 5 级设计。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
五、 建设性质 新建
六、 项目建设工期 8 个月
七、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511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资金及区财 政资金。
八、在线审批平台赋码
2310-511304-04-01-150337
九、 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批复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十、其他
(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 复内容,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程 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完善各 项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项目效益。
附件:项目发包方式(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嘉陵江干流南充市嘉陵区安乐坝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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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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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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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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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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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发包及管理工作。 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含安装)和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的,应当全部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当在国、省发改部门指定的相关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5.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6.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7.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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