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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嘉陵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促进嘉陵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经六届区委常委会第182次会议、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会议、六届区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于2021年11月12日发布。本次《办法》主要针对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做大做强本地建筑业企业,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一、激励目标
激励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激励区外优秀企业落户、激励企业积极入库入统、激励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激励企业诚实守信。
二、具体激励措施
1.本地企业方面:扶持企业升资增项,促进工程高标优质;内外合作开拓市场,加大龙头企业奖励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2.区外优秀企业方面:享受迁入企业落户及经济贡献奖励;提供迁入企业管理人才支持。
3.企业入库入统方面:凡注册地在嘉陵区的建筑业企业,要积极配合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按时如实向统计部门申报建筑业总产值。已入统的各建筑业企业必须落实专人,主动对建筑业总产值进行专项统计、申报,同时政府将给予统计人员适当补贴。
4.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方面:积极推动科技化创新;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逐步推进智能化监管。
5.企业诚实守信方面: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将信用信息作为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的重要参考,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对企业、个人不良行为公示。未依法申报纳税,并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办理金额虚高特别严重的;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享受本政策相关奖补。
三、明确工作保障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嘉陵区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区建筑业发展推进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协调解决建筑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其次,强化奖补兑现。区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创先争优等工作;最后,加大服务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同时加大对外出施工企业跟踪服务力度,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惠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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