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陵区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强化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嘉陵区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试行)》,先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嘉陵区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嘉陵区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试行)
序号 | 产品类别 | 具体类别或品种明细 |
1 | 保健食品 | 保健食品 |
2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 |
3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
4 |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其他) |
5 | 乳制品 | 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
6 | 饮料 | 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 |
7 | 冷冻饮品 |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
8 | 速冻食品 | 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其他食品 |
9 | 罐头 | 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
10 | 糖果制品 | 果冻类,除酥制糖果外的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
11 | 酒类 | 除固态发酵外的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除米酒外其他发酵酒,食用酒精及预包装酒类。 |
12 | 调味品 | 配制酱油、配制食醋、味精、食盐、调味料 |
13 | 食品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 |
14 | 肉制品 | 肉灌制品:西式火腿 |
15 | 食糖 | 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红糖类等 |
16 | 水产制品 | 鱼糜及鱼糜制品、冷冻水产制品 |
17 | 其他食品 | 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
注:1.品种类别统一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8号)》食品生产许可类别执行;
2.小作坊禁止接收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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